精选安全生产承诺书4篇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承诺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大家知道承诺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承诺书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新进公司员工必须参加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环境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3.认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和每天的班前会,积极投入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活动,关心安全、环保工作,主动提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合理化建议。
4.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到相互关心、互相督促,实现“四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了解施工作业现场的工作环境情况,随时检查所用的工具和机器设备,不准擅自拆除机器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准乱动与本工作无关的设备、设施,不准进入与己无关的危险场所。
6.熟练掌握工艺程序和操作技能,并认真做好交班工作。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7.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抢救,同时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情况,不得隐瞒。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对违反安全环境管理规定的错误决定或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二、严格执行以下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装卸卡盘或较大的工件时,床面上应先垫好木板,工件夹紧后,应随手将钥匙(扳手)取下放好。
3.在卡盘、花盘上装夹的工件,其尺寸或重量不宜超过该车床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4.经常清洗夹具螺纹内的杂物,保持螺纹的润滑,防止夹持不牢而导致工件飞出伤人。
5.工件和刀具,必须装夹牢固,床头、床面及小刀架上,不准堆放工、夹、量具及其他物件,如需装换刀具、夹具及测量工件时,应先停车。不准逾越运动部件拿取物件。严禁用手刹车。
6.加工畸形和偏心零件时,要加装平衡块,并要紧固牢靠。开始时,车速要慢,正常后,车速也不宜过快,刹车不能过猛。
7.切割棒料或将工件割下时,不得用手直接去接。较大的工件割下时,应留有一定的余量,并在床面上铺设好木板,防止全部割断后,落下敲坏设备或伤人。
8.加工细长棒料时,应事先算好尺寸,尽量截短。如不能截短的,要采取安全措施。必要时可以在车头箱后面加支架,用挡板围好。
9.加工长轴,要正确选用顶针、中心架、跟刀架;加工特重或长型工件,不能在车床上停留较长时间,下班或修车时,要用木块垫妥。
10.高速切削螺纹,应严格检查倒顺开关,预防退刀时失灵。高速切削长轴,要用活络顶针,严禁使用死顶针。
11.使用锉刀锉修工件时,锉刀必须装有木柄,并检查是否松动。还需注意不要让衣袖或胳膊碰到卡盘或工件上。
12.加工螺纹或内孔时,不准用手指直接拿砂皮打光,严防手指被卷入。
13.攻丝或套丝,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不准一手扶攻丝架或扳牙架,一手开车。不准将攻丝、套丝工具搁在机床附件上操作。
14.大型机床需要两人操作,应规定一人为主,密切配合。
如在生产作业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本人将自愿接受分公司、车间、班组的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
员工签名:
公司安全承诺书为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本质安全工作,保证车辆行车安全及场务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我公司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体系,时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带领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条例》、《安全交通法》、《ХХХ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各类安全隐患、死角,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
4、加强“双基”工作,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利用GPS行驶记录仪对各类违章行车的监控,切实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生产条件。
5、认真贯彻“五同时”的原在,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主要对职业道德、法规法纪、季节行车、爱车例保等方面教育,要求每名驾驶员全年不少于60学时。
7、强化车辆出入库检验,要求车辆一日一检,持合格证出车,并按要求办理车辆保险及乘运人责任险。
8、定期召开驾驶员例会、安全例会、安委会会议,及时分析总结安全形势及经验教训,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解决存在的`问题。
9、加大“三品”检查力度,利用安检仪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客运安全卡,杜绝超员运行。
10、修订完善公司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演练,确保预案得到有效实施。
11、深入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抓好黄金周等节日运输工作,以活动促安全。
12、完善奖惩制度,处理违章、肇事的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奖励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为使安全承诺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资料要求,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职责,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用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理解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职责人以及每一个职工。
二、用心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章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灯具,疏散通道畅通。
三、定期组织职工全面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事件。
四、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检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杜绝日常工作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盲目作业“三违”事件的发生。
六、如发生特、重大职责事故,立即停产整顿,并理解相应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及承担相应法律职责。
七、本承诺一式两份,本人和城阳街道大北曲西社区居委会各执一份。
铜川市印台区煤炭工业局:
铜川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是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企业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三、坚决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
四、确保安全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包括按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使企业(或建设项目)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六、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七、(1)建设期:保证从事建设的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不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
(2)生产期:不以包代管层层转包,不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八、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九、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十一、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监察机构审查批准,决不施工;安全设施未经煤矿监察机构竣工验收,决不组织生产。
十二、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十三、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
十四、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十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六、决不进行违法开采,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十七、建立健全安全费用投入,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
十八、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印台区煤炭局的监管,绝不弄虚作假。
十九、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二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承诺期内,若违反有关规定或上述承诺,愿意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下列条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接受以下处罚:
(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本人年收入30%的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本人年收入40%的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本人年收入60%的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本人收入80%的罚款;
5、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生不在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
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关部门作出的暂停、撤消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企业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三)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妨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承诺期限:20xx年3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承诺单位(盖章):
法 人 代表签字:
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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