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补课承诺书

时间:2024-07-23 16:46:29
教师补课承诺书

教师补课承诺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承诺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一般承诺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补课承诺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师补课承诺书1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校长:

  承诺人:

  调兵山市第四小学

教师补课承诺书2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轻松、愉快的假期,积极响应上级禁止暑期有偿家教的号召,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我特向社会、学校、学生和家长郑重公开承诺:

1、不招收学生在家、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2、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3、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5、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6、不以各种名目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7、不以任何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8、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9、不在家中有偿托管学生并收取费用;

10、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若违反规定,本人愿意接受以下相应的处理: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一学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同时查处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学校和上级的一切处罚。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为保证以上协议的落实,要求全体教师遵照执行,互相监督,并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学校设立举报邮箱___及举报电话:___。

承诺人:

__小学

  20__年7月4日

教师补课承诺书3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严格遵守教育部下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问题重要举措。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康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安教发[20xx]142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校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

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我校在职教师欢迎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检举。对参与有偿补课者愿意接收,依据《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理。

10、以上承诺如有违反,学校愿意接受市教育局依据《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旬阳县教体局举报电话:72036927202539

段家河初级中学举报电话: 7417265

  段家河初级中学在职教师: 承诺

  学校:段家河初级中学 承诺

  校长: 冯纪顺承诺

  20xx年12月18日

教师补课承诺书4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按“五严十禁” 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二、不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 ……此处隐藏1888个字……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研究决定与所有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

一、对有偿家教的界定

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面向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从事有偿家教: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3.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自习)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4.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的,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

5.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的;

6.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的。

二、对有偿家教的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和工资晋级等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作落聘待岗一年处理。现任名师、十佳教师、教学能手、骨干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举报电话:13961027878 13921732199

邮箱:ylz84813939@126.com

小学(幼儿园)(盖章)

  校长签章: 教师签字:

  二○一四年九月

教师补课承诺书12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方庄小学全体教师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二、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三、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四、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我们全体教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民教师。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处理。

教师补课承诺书13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县纠风办、县教育局《关于禁止乱补课和乱推销教辅资料的补充规定》的相关精神,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一、不组织学生进行收费和变相收费补课,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本班或本校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二、不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也不在社会团体组织的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三、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强制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更不和书商勾结,从中谋取暴利。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一经查实,愿意接受《黄梅县实验中学关于禁止教师乱补课和乱推销教辅资料行为的规定》的处理意见。即:

(一)对于参与者,当年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取消当年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优评先资格;学校通报批评;退还违规所得,并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对于牵头组织者,除本条(一)款处罚外,三年内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并给予调岗处理,是班主任的撤销班主任。

(三)对于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社会影响较大的教师除本条(一)、(二)款处罚外,要给予降薪处理,从城区学校调到农村学校;

(四)补课中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损失;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承诺人(签名):

教师补课承诺书14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是我的神圣职责。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规定,我向师生、学校、社会郑重承诺:

1、不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不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提供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

如有违反上述“四不准”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我愿意接受学校及组织:

(一)通报批评。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等的资格。

(三)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扣完3个月绩效工资。

  承诺人:(签名)

  20__年3月31日

教师补课承诺书15

根据尧都区教育局及刘村联校“专项治理乱办班、乱补课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绝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绝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绝不在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绝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绝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绝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绝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绝不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绝不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绝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深刻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评模资格,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扣发当年绩效工资,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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